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拟取消

2015-04-25 10:4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通气会上,对近期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他透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行政许可拟取消,但这还要待《证券法》修订完成并实施后才能成行。
  他表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已有取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行政许可的内容。待《证券法》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时,证监会将制定发布有关规则予以落实。
  目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近日市场有传闻称,注册制实施后,在排队企业将作“新老划断”处理,对此,张晓军回应表示,这属于注册制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注册制具体改革方案目前还在制定过程中,同时,其实施也须证券法修订发布实施为前提。
  “注册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对各类问题予以明确,方案完成后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