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转让过半应收款被问询 韩建河山称可降财务成本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韩建河山计划转让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应收账款,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超过50%,但对于转让应收账款的明细等信息并未做出披露。该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等引发了监管进一步关注。在公司今日发布的对于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其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披露,同时称正在就应收账款转让事宜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尚未确定最终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

  9月30日,韩建河山发布转让应收账款的公告,拟向非关联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方式为买断式应收账款转让或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3亿元。上述交易立即遭到了监管的关注。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中未按照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因此,在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公司以列表方式补充披露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并披露各项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名称、交易内容、账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是否为关联交易等。

  同时,监管关注到本次转让应收账款金额不超过3 亿元,而201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96亿元,转让的金额占比达到50.34%。记者发现,公司应收款整体账龄较短,并未出现明显回款风险。因此,上述交易的目的、作为转让标的的应收款的情况、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亦成为监管关注的另一大方面。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大额转让应收账款的具体原因,公司目前是否面临应收账款重大回款风险和营运资本流动性风险,并请补充提示相关风险。同时,公司还需披露本次转让对经营以及对当期损益的可能影响。

  今日,公司在回复公告中表示,公司PCCP业务的应收账款相对集中,且债务人主要为水利建设相关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可转让性较强且易被金融机构接受。因此,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的范围主要为“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交易对方为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项目公司的、已经供货完成的”PCCP业务应收账款,同时列明了明细情况。不过,公司同时称,正在就应收账款转让事宜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尚未确定最终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一旦确定具体的交易对方、转让的应收账款明细等具体事宜,将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签署协议并按照上交所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此次转让的原因,公司回复称,PCCP业务应收账款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较为明显,对公司的财务成本具有重要影响。从目前的经营情况来看,公司不存在重大应收账款回款风险,但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营运资本管理提出了要求,公司存在补充营运资本的需求。公告同时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营运资本无论是绝对值还是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处于较低水平。

  韩建河山同时对该笔交易的后续会计处理及影响做出回复。公司称,如果按照拟转让应收账款明细初步测算,本次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预估费用为2324.2万元,应收账款转让后转回坏账准备2818万元,两者合计影响2016年利润总额约为493.78万元。按照上述数据,意味着公司预计转让应收账款的价格高于之前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其中的合理性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