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理论助力理解现代经济运营模式

  ——访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

  ⊙记者 卢梦匀

  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缘何花落“契约理论”?这一理论对于经济运营模式会带来怎样的影响?上证报记者特此专访了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

  上证报:今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两位研究契约理论的经济学家,这一理论为何能够赢得诺贝尔奖?历史上有哪些在契约理论领域的开山鼻祖?与先人相比,这两位经济学家有何特殊的贡献?

  孙立坚:这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就是该领域的开山鼻祖。他们用非常清晰严谨的经济学逻辑与经济学模型把问题的本质解释出来了,是他们发现了市场的失败与道德风险的问题。

  两位诺奖得主的研究主要侧重在制定“契约”时,组织和个人如何平衡经济活动中供给和需求、风险与动机这类问题的分析上,其中涉及保险索赔、薪资、财产权的设计等问题。虽然这一领域圈外人士可能听起来没那么令人兴奋,但是,这些研究成果对于理解现代经济的运营模式非常重要。尤其在反思金融危机的本质和探索世界经济复苏的有效方法的当下,其政策指导意义,我认为甚至高于它所拥有的学界一致公认的理论价值。

  契约理论告诉人们,当今一些价格高的项目是人为操纵的,专业人才利用了老百姓的资金,炒高了价格,把价格带向了新的扭曲方向。当西方没有发生金融危机时,人们认为价格是万能的,经济学只需要学好供求关系。但是,今天影响健康供求关系的是委托代理问题,如果不解决,错误的价格将会持续下去。解决委托代理的问题就可以把供求关系疏导成健康的关系,能保留好的项目,抛弃坏的项目。

  上证报:这一理论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孙立坚:社会分工形式的不断强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理论上给我们创造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的空间。但是在现实情况下,它又派生出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员工和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消费者与金融家之间的利益冲突等问题。

  契约理论是建立在市场分工带来人们对项目了解有壁垒、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本特·霍尔姆斯特伦的契约理论领域开创性论文《道德风险和可观察性》的基本思路是:我们无法保证执行业务的员工完全顺从公司经理或股东的意愿去努力工作,或者延伸开来说就是,我们无法保证专业的金融人才顺应家庭部门安全投资的意愿去为他们挑选好的项目,把钱投资在有稳定回报的资产上;如果我们不设计一种制度或者(完备的)契约——它能让员工和金融家既努力工作做出理性的选择,又能让他感到这种工作方式对他们自己的利益也是有帮助的,那么一种不劳而获、掠夺“非知情”委托人的财富这类被称为“道德风险”的问题就会变得非常严重,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也会随着信赖关系的丧失变得越来越昂贵,资源配置的效率也会变得越来越低下。

  问题的难点在于,如何设计出一个支付最合适的“代理成本”的契约,以保障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合作方式能够有序公平地推进。英国经济学家奥利弗·哈特教授同样运用它出色的数理功底,探讨了这种不完备合约状态下所有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的合作关系会受到的影响和解决这类不完备合约的方法,最著名的开创性论文就是和他的主要合作者一起撰写的“产权和企业的本质”以及“所有权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文章精辟地阐述了任何契约关系的重要属性在于谁有持续性的控制权,也就是决定行动和作决策的权利的内在逻辑(学界称为“剩余控制权”),从而避免了事后机会主义的行为(比如“敲竹杠”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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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契约包含哪些要素?它如何影响社会经济秩序?

  孙立坚:契约是建立一种制度,用法律来保障所有人的付出都得到相应的回报。假如具有专业知识的委托代理人是利用道德风险,付出少却获得高回报,这样就会破坏社会的信任基础,实体经济得不到长期的资金,人们都只做短期的投资,社会将会停滞不前。当下全球经济还未完全复苏,人们认为物价不上涨是钱发得不够,实际上是委托代理人把金融价格炒得越来越高。所以要建立一个完备的契约,一个好的契约精神,大家都愿意参与进来。如果都以成败论英雄,那么人们不乐于参与,勇于创新的人也得不到鼓励。

  所以,一个能解决委托代理人利益冲突关系的契约设计,应该符合两大方面的要求:一是要给所有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合作者”充分的利益,以保障他们愿意合作,这是社会进步必不可少的信赖基础(比如家庭部门愿意把钱放在金融机构来优化自己人生的消费和投资计划,而金融家们也愿意发挥自己的业务特长帮助客户实现人生消费投资的计划)。二是要给事前掠夺“委托人”利益而有意无视“委托人”事前承诺支付给代理人的“工作报酬”(学界称为代理成本)的道德风险行为足够严厉的惩罚,让他感到贪得无厌并没有好的结果。

  上证报:这一理论对于现实经济社会有何意义?未来可以进一步应用在哪些领域?它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又有着怎样的指导意义?

  孙立坚:在现实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时刻存在着社会分工所带来的委托代理关系,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契约(制度)保障环境,人们都无法抵御人为的道德风险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信赖基础破裂、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债务人故意违约、金融危机爆发的灾难,就无法解释为何当今很多国家货币政策的宽松,并没有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成本,反而却因为委托代理关系的恶化所造成的金融资产泡沫的膨胀而被推高的乱象。因此,和纯粹盲目的宏观大力度调控相比,尽快完善缓解委托代理矛盾的制度体系,所起到的解决危机后遗症和防范新一轮资产泡沫从而尽快推动实体经济复苏的预期效果会好很多,而且这样的制度设计可能是真正的对症下药。

  契约理论可以应用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上,一个好的法律制度是人人都愿意遵守的;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不能完全认为人都是好的,同时要提防一些人通过专业知识来犯罪,当今很多人愿意犯罪是因为代价太低,这是道德风险行为,契约理论坚决打击这个行为。

  今天很多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但无法判定究竟是真的创新还是有意利用创新作为幌子,实现收益风险的剥离。金融的问题是处理收益与风险的问题,难点是收益和风险不在一个时间点,这个是金融的本质。专业程度高的人都无法得知未来发生的小概率事件,假如我们都让专业人士去承担风险,那他们将不会愿意进行创新。只做没有误差的行为,则会造成产能过剩。所以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双刃剑。今天的金融市场,华尔街轻易地把风险转嫁到投资人身上,当风险来临时,大家都输了,只有华尔街赚得盆满钵满,正是因为他们有专业的知识,掌握了收益与风险不在一个时点。因此,利用契约理论所建立的制度要奖惩分明:一要鼓励参与,因为如果设计的惩罚制度太高,金融家就不愿意服务;二要激励相容,如果代理人能切实为你服务,那他们能得到回报,但是如果他们敢滥用信任,对其的惩罚是让其血本无归,从而真正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