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家首发企业终止审查 涉六方面原因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浦泓毅

  今年6月至9月间,共有56家首发企业终止审查,其中有24家是因为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占比42.86%。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上述情况。他表示,根据证监会最新统计,2016年1月至9月终止审查首发企业有73家,其中主动申请撤回企业55家,财务数据超期3个月自动终止审查企业18家,相关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程序正在进行中。

  根据终止审查企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今年6月证监会首次集中公布1月至5月终止审查的17家首发企业相关情况,昨日证监会公布了6月至9月终止审查的56家首发企业名单以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这也是证监会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此次集中公布的56家首发企业终止审查的原因各异。邓舸介绍了六方面原因:一是报告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24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42.86%;二是报表项目异常变动,不能合理说明原因,3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5.36%;三是未能回复审核中提出的问题,1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1.79%;四是未及时更新申报材料,导致财务资料过期三个月自动终止,18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32.14%;五是经营战略及上市计划调整,6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10.71%;六是合规性问题未解决,影响发行条件,4家企业由于此原因终止审查,占比7.14%。

  对于下一步工作,邓舸表示,根据终止审查企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证监会将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持续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尽调执业质量。

  同时,证监会已经建立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机制,严格实施IPO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促进发行人、保荐机构、各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扎实工作,对IPO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邓舸强调,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体经济“去杠杆”和防范金融风险意义重大。为有效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必须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制度约束。发行人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已经在首发企业审核监管的各环节制定并执行了从严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安排,从首发企业终止审查的情况看,上述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从严监管态势,提高了监管威慑,净化了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