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分类管理:从源头上校正市场秩序


  □杜 静

  央行这次支付结算管理新政,体现了以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个人银行账户不仅是资金转移的载体,还是个人财富通过税收调整的账簿依据,这应成为全民意志、社会共识和国家标准。只有当账户主体真正做到客观性、真实性时,账户关联的每个自然人的法律、税收责任与地位才有意义,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无效转移的可能性才能有效减少,账户被冒用、被借用、被假用和被滥用的状况才能从源头上得到约束。

  围绕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央行近期新政不断,核心是在对象真实基础上实现个人银行账户的分类管理。从起因和背景上看,这些新政主要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但从作用和机制上讲,则是从源头性校正我国的支付结算市场秩序。

  随着我国支付结算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支付结算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个人银行账户需求升级与管理滞后的矛盾愈发突出。一方面,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越来越脆弱,“实而无名”与“名而不实”现象交织并混杂。尤其以各类电子卡片为载体的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出现后,商业银行曾以拓展不记名客户为手段,发展了一大批缺失客户身份的个人账户。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受个人身份验证相关条件限制,加上工作不精细,还形成了一批“冒名办卡”、“虚假办卡”以及“非法买卖卡”的客户。另一方面,个人银行账户功能趋同化越来越严重,“虚拟交易”与“虚拟支付”并存并混沌。在实体交易功能由单一向多样化变化过程中,由于我国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存在功能不分类的不足,加上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致使账户功能被简单化、单一化和趋同化,并将效率扭曲化,出现账户功能与账户效率配置的超然现象,就是过度强调账户资金转移速度而无视账户功能的分类与层次梯度,出现“为支付而支付”的效能假象。

  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虚脱,本质上反映的是账户最终归属对象的缺失,以及账户法律责任与地位的虚化,这为“虚化账户”向“实名账户”的利益侵害提供了多种可能和巨大空间,也使以账户为基础记载资金转移的金融透明性过程、安全性规则遭到破坏,产生了类似“风洞”的金融生态隐患。只要这一“风洞”存在,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虚化账户”都能找到可侵害利益的市场对象和领域。

  个人银行账户功能的趋同,本质上模糊的是金融效率与风险的差异性禀性。个人银行账户资金转移越快越好,是金融效率性要求的一般规定。个人银行账户以功能分类为前提,平衡效率与风险的关系,则是差异性禀性彰显的内在必然。个人银行账户功能的不分类,就形成了支付结算资源粗放性配置的整体金融效率浪费,又在模糊差异性禀性中为局部金融效率泛滥提供了手段与支撑。这种泛滥的金融效率,恰恰是最可怕的金融风险源头。

  在我国未来金融生态的全部银行账户中,个人银行账户比重会越来越大,传统纸本式账户比重会越来越小。因此,如果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基础脆弱、账户功能趋同(不分类)及账户资金效率超然的格局任其发展,不可避免会被市场所攻击,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犯罪只是阶段性表现方式之一。关键是,这会从源头和基础上持续积累我国支付结算市场的长期性扭曲力量与危险因素。

  个人银行账户功能的分类,源于支付结算需求的多样性和变化性,并以支付结算效率与风险选择的平衡为基础。实际状况是,我们往往模糊了多样性,忽视了分层性,放大了效率性,抽象了风险性。比如近年来快速兴起的各类第三方支付业务,往往以互联网金融技术性说词,模糊不同层次的支付结算需求,以转移或寄生风险的方式,腾挪所谓的效率空间。从形式上看,业务环节与商业银行打交道的内容越来越少,向第三方支付机构等下游链条转移的内容越来越多,成为其盈利主要来源。实质上,它是由个人银行账户功能的不分类,将市场客户和业务的收益与风险相分割,形成业务手段、对象、收益、风险不匹配的混沌生态情形,核心点是以寄生方式向商业银行倾轧或转移风险。

  西方发达国家与经济体,发展电子载体卡片账户已有较长历史。它们除了对账户功能有严格的分类分级制度外,还采取了开放式、限制性与挽救式支付相结合的模式与方法,并以严密的法律和税收制度保障作支柱。这既减少了因账户管理制度漏洞可能出现的“账户犯罪”,又趋势性培育了支撑账户体系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长远力量和内生动力。

  央行这次支付结算管理新政,对市场秩序源头性校正的意义,首先在于体现了以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管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个人银行账户不仅仅是资金转移的载体,还是个人财富通过税收调整的账簿依据,这应成为全民意志、社会共识和国家标准。只有当账户主体真正做到客观性、真实性的时候,账户关联的每个自然人的法律、税收责任与地位才有意义,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无效转移的可能性才能有效减少,账户资金转移的实体对象化就能从基础单元、联动机制上得到立体落实,账户被冒用、被借用、被假用和被滥用的状况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得到约束。

  其次,对市场秩序的源头性校正,体现了以个人银行账户功能分类管理为核心和条件。这次Ⅰ类、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划分,实现了主辅账户结合中的需求分层;实时转账、普通转账和次日转账的确定,实现了效率优化中的风险隔离;对存量和增量账户的不同属性定位,实现了客户对象新老有别中的过程精细;账户资金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资金回转机制的建立,实现了留有空间中的保障加强。同时,对于支付结算市场不同对象主体的区分,为传统机构(商业银行)和新型机构(第三方支付)的充分合作提供了制度空间。

  还有,对市场秩序的源头性校正,体现了以银行行为的规范为基础和前提。商业银行应把支付结算的侧重点落实到真实交易背景上,坚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调查”原则上,注意处理好以结算账户竞争客户与以真实交易稳定客户的关系,注意处理好账户的分类性与客户的选择性关系,注意处理好账户的特定性与支付结算需求多样性关系,真正做到让合适的客户使用合适的支付结算产品,经济性压缩无效结算的领域和对象。

  个人财富快速增长,必然加速其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多层化和复杂化,个人银行账户是体现和管理个人财富的金融载体,满足其需求的开放性,是一种必然。当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和较大范围爆发,实际是对金融生态账户管理痛点的过程性、阶段性攻击,并非坏事,也不可怕。尽快尽早从源头去校正,是保证我国金融生态行稳致远的紧迫性和基础性工作。

  (作者系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起草专家之一、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