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拟终止收购四川信托

  ⊙记者 李兴彩 ○编辑 全泽源

  因涉及多项诉讼,宏达股份收购四川信托一波三折后终致夭折。宏达股份今日公告,公司拟终止收购四川信托,并承诺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回溯公告,宏达股份于2016年12月21在重组进展公告中“剧透”,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宏达集团等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四川信托。彼时,公司已持有四川信托22.1605%股权;预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股四川信托。

  但随着云南省几家国资单位将宏达股份、宏达集团及金鼎锌业告上法庭,这项收购开始蒙上阴影。宏达股份1月14日公告,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单位对公司、宏达集团及金鼎锌业提起诉讼。公司同时披露,根据1月12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四川信托22.1605%股权、公司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60%股权和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的存款2.1亿元。冻结期限3年,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20年1月3日止;冻结期间,不得办理冻结股权的变更、质押、转让等相关手续。

  正是上述诉讼及冻结致使公司重组流产。公司在重组终止公告中表示终止原因为:因涉及诉讼及上述股权、存款冻结;同时,宏达集团持有的四川信托7.7143%股权也被冻结。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几经商讨后一致认为,上述原因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不确定性,相关影响于2017年1月20日前无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