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助推 金融服务再升级


  □王 勇

  随着相关政策措施密集落地,“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今年进入了黄金期。作为“一带一路”助推器的金融服务,也该随之加快升级步伐。

  在商务部2月9日的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2016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3个国家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8.5%。自“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提出以来,我国企业对相关的61个国家新签合同额达1260.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6%;完成营业额759.7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7.7%。目前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卡拉奇高速公路、中老铁路(我国云南玉溪市至老挝首都万象)已开工,土耳其东西高铁、匈塞铁路(匈牙利至塞尔维亚)等项目正在顺利推进,为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条件、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空间在迅速增大,特别是跨境电商、服务外包、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也在不断加强。

  无疑,“一带一路”将是今年我国经济的一大增长点。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往来与合作也将更加密切,参与其中的中国公司将进一步受益。

  为此,在金融服务方面,有两项工作必须在今年着力推进。其一,继续构建和完善金融机构支持体系。笔者认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应分为三个阶段,最为关键的是前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阶段。这个阶段首要的金融服务是开发性金融服务,应充分发挥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际国内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支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开业一年多来,初期投资重点领域包括能源与电力、交通和电信、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供水与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城市发展以及物流等,至今已向包括阿曼在内的8个国家提供资金。相信未来的亚投行不仅将夯实作为经济增长动力引擎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亚洲国家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第二阶段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铺开、“一带一路”经济带雏形生成的阶段。这个阶段,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抓住“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五网”建设重点,围绕口岸、园区项目建设,提供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跨境并购与重组、股权融资等服务。

  其二,在“一带一路”大框架下,企业“走出去”和外贸产业发展将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商业银行理该基于这些特点确定清晰的发展思路,大力开展贸易金融业务;借助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业务,打造“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生态圈,支持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和物流发展,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同时,商业银行应积极参与沿线国家的PPP模式。参与方式是投贷联动,即商业银行以同时发放贷款加上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PPP项目,以加快推动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落地生根”,促其产生“滚雪球”效应。另外,还需扩大出口保险的覆盖范围,创新风险分担机制,降低保障成本。还要发挥各类基金的整体合力,突出“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以及直接融资、权益投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平衡作用。

  顺理成章的是,跨境人民币政策和业务创新的步伐还得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8年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基础上已建立起多种多样、便利通畅的人民币跨境循环使用渠道;境外人民币存量已具有一定规模;境外主体中选择多种途径获得和使用人民币,建立了有效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风险防范机制。“一带一路”战略,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带来了难得的契机。下一步,在跨境人民币政策上,需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伐,主要包括促使境内外的个人投资更加便利化,逐步放松资本项目下证券投资管理,基于人民币将成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的要求,积极着手新一轮《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一期成功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力促CIPS二期尽快推出,以提高人民币在国际支付中的使用程度。还要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境外市场的循环规模,拓宽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渠道。这一过程,可借力国家战略的帮助,通过人民币对外信贷、ODI等方式实现。

  以人民币国际化为契机,国内金融机构应加快相关产品创新。比如加快开发人民币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产品、外汇交易产品、跨境人民币避险产品及人民币跨境现金管理产品;积极参与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推出更多人民币直接交易品种,拓宽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同时,发掘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套期保值等业务机会,推动人民币进入国际大宗商品计价交易体系。(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