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异常波动 中金所 下调期指每次最大下单量

  预防异常波动

  中金所

  下调期指每次最大下单量

  ⊙记者 黄璐 ○编辑 剑鸣

  针对近期期指市场频频出现的异常波动事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决定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同时下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

  近一段时间以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市场多次出现价格瞬间大幅波动的情况。为促进市场的平稳运行,中金所31日公告,于近期对交易机制作进一步完善:一是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二是将股指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100手、50手分别下调至20手、10手;三是将国债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200手、50手分别下调至50手、30手。

  对于此次交易指令的调整,西南期货研究中心总经理史光达表示:“个人认为,减少每笔指令的最大下单手数并不是限制客户的交易,也不会限制市场的交易量。毕竟,有大单需求的客户还是可以通过若干次下单实现交易的目的。”

  史光达同时称,其实绝大多数客户交易时,每笔的下单量不会很大。特别是用市价指令时,很少有客户单笔下大单。下调交易指令每笔最大下单手数,能够防止客户因敲错价格、敲错数量而影响市场价格。在当前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这一措施有助于维护市场行情的平稳。

  “本次对单笔最大下单数量作出调整,并不是限制交易,对投资者还有较好的保护。”中信期货研究咨询部副经理刘宾表示,由于当前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略显不足,因此每次的下单数量过大,容易导致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也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适当下调每次最大下单数量,对于平滑盘面波动及保护投资者利益均是有益的。

  此前,与期指异常波动相关的“涉事”机构就已被采取措施。中金所30日宣布,对兴业期货采取监管措施,原因是该公司错误地对其资管产品以涨停价格进行了大额买平交易,导致中证500股指期货IC1706合约价格在3月17日出现瞬间大幅波动。

  中金所还表示,此次交易机制的调整,旨在减少不活跃合约的交易中,因大单量造成的价格瞬间大幅波动的情形。下一步将在有效防控风险、维护平稳运行的前提下,持续跟踪监测市场运行情况,不断完善交易机制,继续改善市场流动性,促进金融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