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 与美国默沙东续签经销协议

  智飞生物4月5日晚间宣布,当月3日,公司与默沙东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美国默沙东药厂有限公司续签了疫苗经销与推广服务协议,公司继续作为默沙东在中国大陆市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市场推广服务方,负责该公司疫苗产品在中国大陆市场的推广工作。上述协议涉及产品为“纽莫法”(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和“维康特”(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公告,上述疫苗产品2017年-2020年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03亿元、2.54亿元、2.52亿元和1.90亿元;智飞生物推广服务费分别为0.62亿元、0.66亿元、0.74亿元和0.75亿元。采购额可依据特定情况协商调整。

  资料显示,默沙东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医疗行业的领先者,总部设于美国新泽西州的肯尼沃斯。凭借处方药、疫苗、生物制品和动物保健品,默沙东与全球客户紧密合作,为140多个国家提供创新的医疗解决方案。该公司位列世界500强,2016年全球销售额达398亿美元,研发投入达66亿美元。

  据了解,智飞生物与默沙东自2011年4月25日起开展市场推广合作,负责默沙东疫苗产品在中国大陆区域的销售。自合作以来,双方均能较好履行合同义务,协议产品的市场营销工作进展顺利,双方合作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数据显示,2014年度,智飞生物向默沙东指定的进口代理商采购上述协议产品金额约为2.3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47.21%;2015年度采购金额约为0.23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08%;2016年度,因默沙东公司人事调整所带来的变化,公司未进行上述两个疫苗品种的采购。

  智飞生物表示,上述协议的签署延续了公司与默沙东疫苗产品的代理业务,符合公司“请进来、走出去”的长期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疫苗产品销售的布局,若正常履约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收入与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不过,智飞生物也提示,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销售的疫苗是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的最主要来源,该协议的疫苗代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也不会导致公司对默沙东形成依赖关系。

  (王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