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披露子公司信息模糊 中航资本被上交所追问

  ⊙记者 黄群 ○编辑 邱江

  作为全牌照的金控平台, 中航资本业务涉及融资租赁、信托、证券及财务等四项主要业务。尽管目前监管部门暂无对金控平台年报披露的格式指引,但上交所对中航资本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发现,其主要子公司业务信息披露十分模糊,故要求公司参照有关规定详细披露其上述四项业务情况。

  中航资本今日公告称,公司于4月10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监管部门在对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时认为,公司所属行业较为特殊,应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四项主要业务进一步具体分类披露。

  记者注意到,中航资本在2016年年报中对租赁、信托、证券、财务四项业务描述十分简练,仅在其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一节中,对主要子公司业务做了简要介绍,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验范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净利润。

  对此,上交所认为上述子公司披露信息参照同行业披露情况非常不充分,中航资本应参照《格式准则第2号》、《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补充披露。

  在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描述上,上交所审核发现,中航资本除了未按照行业、产品、地区分类披露报告期内签订的租赁合同数量、金额、坏账准备余额等,报告期内毛利率在一定程度上也下滑明显,但上市公司只提了应收、资产和利润几个指标,未就具体业务进行分析。

  为此,上交所要求中航资本补充披露其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结合盈利模式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和成本的会计政策,包括确认时点、确认依据等;按照行业、产品、地区分类披露报告期内签订的租赁合同数量、金额,并按合同到期年限分类披露租赁款余额、坏账准备余额。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上交所还发现,报告期末中航资本长期应收款中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达589.7亿元,但公司未就应收账款的行业分布情况、地区分布情况、担保方式分布情况、逾期贷款以及五级分类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同时,报告期内中航资本租赁业务实现收入41.15亿元,毛利率22.28%,同比减少7.11个百分点。为此,上交所要求中航资本结合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说明租赁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原因。

  2016年年报显示,中航资本信托产品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为2.6亿元,除去从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获得的1.8亿元投资收益外,其余信托产品对应的投资收益为0.8亿元,但其对应的信托产品余额总和达71.8亿元,公司也未对其如此低的信托产品投资收益做出充分披露。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信托产品进行投资的具体盈利模式以及收入确认方式;自营资产经营情况和信托资产管理情况,包括信托资产的分布、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等;报告期内存续、新增信托项目的数量、金额;报告期内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的信托项目资产规模等。

  年报还显示,中航资本报告期内证券业务收入为10.57亿元,同比下降51.04%,毛利率同比减少15.64个百分点,但公司未根据上一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及其变动原因以及行业情况等分析上述变化的原因。上交所要求中航资本依照具体业务条线、区域等原则披露分部报告信息,包括分部的营业收入、成本、营业利润的构成等,同时具体说明公司收入、毛利率相对于上一报告期的变化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针对财务业务,上交所则要求中航资本补充披露总负债、存款总额、长期存款及同业拆入总额、贷款总额、各类贷款余额;报告期内主要存款类别按月度计算的年均余额及年均存款利率;按客户类型、地区类型分类披露发放的贷款规模等;前五大客户的贷款余额、业务收入及其占比,相关客户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能按期收回本息以及财务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