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敏溢价74%卖壳 博信股份蹊跷易主被问询

  ⊙记者 李兴彩 ○编辑 全泽源

  停牌前股价才13.2元,此次易主的协议转让价竟高达23元/股,而接盘方或是为本次股权受让专门设立。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如此诡异的“倒壳”行为迅速招致监管部门问询。

  博信股份今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下称“烜卓发展”)变更为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晟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石志敏变更为罗静。

  据公告,公司于12日获悉,控股股东烜卓发展、股东朱凤廉于12日与苏州晟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23元/股价格,分别将其持有的3470万股、3060万股转让给苏州晟隽,并分别获得转让价款7.98亿元、7.04亿元,合计15.02亿元。如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苏州晟隽将持有博信股份65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成为新任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石志敏变更为罗静。

  据查,苏州晟隽成立于2017年7月3日,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罗静,主营为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等,其唯一股东为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查询,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资本2亿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9号301自编247、248、249房,主营为市场营销策划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等零售及批发,作为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其唯一法人股东为NOBLE CIRCLE INVESTMENTS LIMITED。

  从中看出,苏州晟隽或是为本次股权受让专门设立。对此,上交所于公司披露控制权转让当日即对公司发出问询函。

  据问询函,上交所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和披露以下四大问题:一是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前海烜卓发展、朱凤廉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和目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后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可能影响;二是本次股权转让价格较公司股票停牌前收盘价(13.2元)溢价较高,要求股权转让各方明确披露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控制权溢价安排,转让价格与停牌前股价、公司的经营状况等存在重大差异的主要原因和考虑;三是鉴于苏州晟隽注册资本仅2亿元,要求其充分披露资金来源、筹措方式与支付能力,与转让方及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支付安排,以及本次股权转让之前或之后是否存在质押股份的情形或计划;四是鉴于苏州晟隽主营,要求其明确未来十二个月内的相关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是否有更换公司管理层或派驻董事的计划、是否有注入或置出资产的计划、是否计划改变上市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上述计划是否与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一揽子交易。

  此外,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股权转让方案、受让条件、支付方式、资金来源、本次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当前的进展等,充分揭示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