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地区首批试点电力现货市场

  ⊙记者 王文嫣 ○编辑 孙放

  上证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八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行业专家表示,这是电力现货市场加快建设的标志,有助于探索形成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构建起中长期交易和电力现货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体系。

  据《通知》,此次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八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对于为何选择这八个地区作为首批试点,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指出,上述地区各具特点,例如:广东的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开展较早,建立现货市场具有一定基础;蒙西为独立电网,有利于地方政府的整体把握和引导;四川、甘肃弃风弃光弃水情况较为严重,现货市场的建立或能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通知》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通知》提出,组织市场主体开展日前、日内、实时电能量交易,实现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机衔接,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市场有效运行,形成体现时间和位置特性的电能量商品价格,为市场主体提供反映市场供需和生产成本的价格信号。试点地区要在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同时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曾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关方面将现货交易分成日前(24小时前)、日内(24小时内)和实时(1小时内)三个不同时段,是希望看哪些市场主体愿意并有条件参与,然后把相关规则制定出来,把技术准入门槛确定下来。

  《通知》还提出,试点交易工作可由调度机构牵头,也可由交易机构牵头。这两种模式都要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曾鸣告诉记者,根据国际经验,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都可以组织现货市场。有的情况下,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是不分开的。可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现有外部条件、电网结构、电网安全运营可靠性等因素,选择由调度机构或交易机构来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