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终止收购明高股份

  ⊙记者 祁豆豆 ○编辑 邱江

  停牌筹划重组逾一个月后,弘信电子今日公告称,鉴于公司未能与意向重组方之一明高股份的股东就重组方案的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重组事宜。不过,作为本次重组的另一部分,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剩余49%股权事宜仍在积极推进。

  公告显示,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弘汉光电”)49.00%股权及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高股份”)100.00%股权。其中,弘汉光电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弘汉光电51%股权。弘汉光电主营业务为背光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为FPC相关行业;明高股份主营业务为FPC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

  尽管对明高股份的收购未能成行,但并未影响公司对另一拟购标的弘汉光电49%股权的收购。据公告,为实现公司既定战略目标,公司拟更改为以自有资金继续收购其49%股权,以实现对弘汉光电100%控股。9月27日,公司分别与弘汉光电的5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9月27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评估机构尚未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双方协商,若弘汉光电100%股权的评估值位于4.1亿元至4.3亿元之间,则弘汉光电49%股权作价为2 亿元;若最终评估报告确认的弘汉光电100%股权的评估值超过4.3亿元或少于4.1亿元,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标的资产作价、款项支付等相关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业绩承诺人承诺,弘汉光电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17年及201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500 万元;2017年至201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