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控股股东变更事宜获批

  ⊙记者 杨晶 ○编辑 孙放

  从由中国交建控股,到被中交集团“直控”,振华重工在中交集团体系内的“升格”又有新进展。据振华重工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国交建变更为中交集团的事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今年7月18日,振华重工与中国交建首次公告,中国交建及旗下境外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有振华重工29.99%股份按A股5.27元/股、B股3.6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交集团及其拟设立的境外子公司。

  根据方案,中国交建将持有的振华重工约5.53亿股A股协议转让给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子公司香港振华、澳门振华分别将所持振华重工约7.5亿股、1428.57万股B股转让给中交集团子公司中交香港。

  本次权益变动后,在振华重工的新股东名单中,中交集团将直接持股12.59%,通过中交香港间接持有17.4%,中国交建则将继续持有振华重工16.24%的股份。

  为何作如此调整?按照“一台六柱”的整合思路,中交集团要打造为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控股集团平台,即“一台”;“六柱”则是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综合开发、装备制造及海洋重工、疏浚环保、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服务、产业金融服务等六大产业集团。可预见的是,此次“升格”后,在全球港口机械市场占到逾八成份额的振华重工,将加速其“产业集团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