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回应弃购事件:实控人考虑增持可转债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邱江

  尽管遭遇部分网上投资者弃购约6亿元的“插曲”,蓝思科技仍完成了本次48亿元可转债的发行。针对相关问题,蓝思科技13日回应称,实际控制人考虑以其他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可转债。

  多重原因造成6亿元弃购

  蓝思科技13日晚间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其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12月12日完成。

  据此前公告,公司本次发行的48亿元可转债中,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约6.5亿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5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1.4999亿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6.46%。网上投资者认购情况成为发行的焦点。据披露的网上中签缴款情况,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约为35.426亿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约为6.073亿元。这一弃购比例占到48亿元总额的12%左右,处于安全范畴。

  根据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商包销。最终,本次主承销商包销蓝思科技可转债的金额为6.073亿元左右,包销比例为12.65%。

  对于部分网上投资者弃购的问题,蓝思科技董秘彭孟武表示,在预料之中,也可以理解。他认为:一方面,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因不可控因素无法全额认购优先配售债券,客观上造成了网上发行份额增高,中签率提升,部分投资者误解为大股东对于债券前景不乐观;另一方面,近期市场整体行情不太好,股价回调,参与可转债申购的短期赚钱效应消失,也使得部分投资者热情不高。

  实控人欲二级市场增持可转债

  蓝思科技本次48亿元可转债发行一度掀起波澜。

  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蓝思”)和长沙群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沙群欣”)分别为蓝思科技的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75.17%、7.33%,两者皆由周群飞、郑俊龙夫妇控制。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规定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香港蓝思拥有“蓝思转债”发行总量75.17%的优先配售权,如果100%参与配售,香港蓝思将配售36.08亿元;长沙群欣则拥有本次发行总量7.33%的优先配售权。据了解,长沙群欣已于12月8日全额行使了优先配售权且参与了“蓝思转债”的自主申购。

  香港蓝思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蓝思科技表示,香港蓝思作为境外法人,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境外身份的控股股东行使可转债优先配售权没有明确的配套法律支持,并且香港蓝思所涉及的认购金额巨大,虽然通过多方努力争取,相关部门也一直表示尽可能支持,但最终未能及时取得有关批文,香港蓝思只能放弃本次可转债优先配售权。

  12月13日,蓝思科技在互动平台上就投资者提出可转债认购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考虑以其他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可转债,未来若有相关进展,将以公告形式予以披露。

  蓝思科技目前正处于双玻璃机遇期。据披露,本次蓝思科技发行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将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建设项目和视窗防护玻璃建设项目,两项目达产后将分别形成1.5亿片消费电子产品外观防护玻璃生产能力,以及7000万片2.5D、3D视窗防护玻璃产品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