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做强做优的 着力点转向资本


  □谭浩俊

  刚刚过去的2017年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也是国企国资改革落地见效之年。国务院国资委提供的数字显示,截至2017年12月19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95.8%。87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已在重点领域确定3批50家混改试点企业,已开展混改的央企占比达68.9%。成功实施3组7家企业重组,监管央企由2003年的196家调整至98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31家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完成了功能界定与分类。足见,这一年改革速度有多么快,步子有多么大,成效有多么突出。这份成绩单,无疑在给2018年国企改革打下良好基础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十九大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的新要求中,提出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企改革力度很大,无论集团层面还是二、三级企业,无论中央企业还是地方国企,很多实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从 2014年起,先后有国投、中粮等8家央企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而诚通、国新则成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在部分省级国资委也通过改组,组建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只是,从结果看似仍停留于就企业改企业状态,尚未全面触及国资管理体制改革。或者说,即便涉及了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也没有完成深层次改革,特别是企业还没能成为改革的真正主体,包括董事会等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主体,还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比较起来,改革比较彻底、较为符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管资本要求的,或许还是中国联通。根据方案,中国联通将增发90亿股用于引进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及京东等在内的互联网巨头成为战略投资者,合计募资780亿元。改革后的中国联通还要分流集团层面的员工,使集团更符合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要求。联通就此成了一个范例:国资国企改革必须由现行的企业范畴内的改革转向资本范畴内改革,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能适应国企改革的变化,适应市场化要求。

  把改革着力点转向资本,就不必纠结于国有是否控股的问题,不再受控股的影响。国有资本可根据监管需要,选择是否放弃控股权,还是保留一部分国有股权,形成与其他所有制资本的混合结构,国有股也是普通股东,不是特殊股东。那些真正需要国有控股或独资的行业和领域,则可保持国有控股权,实施国有控制。这或意味着,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转向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后,国有出资人只要将国有股权参股到一些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领域,把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就行,而不是非要通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更重要的是,按照国资管理体制新架构,把监管重点转向资本,还能有效降低监管的成本,减少监管层次,提高监管效率,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来说,重点只要放在管资本上,而不是管企业。企业则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股权方式参与,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而且在相关决策上,也只能一股一票,而不是一股多票,这就能给企业更大的自主权,给董事会足够的决策权,给股东平等的投票权。

  正是基于这样的变化以及新要求,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在保持国企改革方向和目标不变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可能会成为重中之重,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真正的“破冰”突破口。国务院办公厅去年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实质性地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在这个方案中,强化了3项管资本职能,精简了43项监管事项。其中,授权8项,涵盖了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以及职工工资总额审批等企业呼吁多年的事项。

  尽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案已确定,真正要实施到位,难度还不小。如何将权力授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哪些权力授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何给企业放权、做个真正的股东而不是新的婆婆,对一些需要退出的行业和领域国有资本能否真正退出或减少股权比例、能否真正实现同股同权的管理架构等,无不需要斟酌再斟酌。

  就央企而言,到底哪些需要转变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何转变,转变后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如何剥离非主业股权,在各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归整和划转股权,也有大量工作要做。不然,不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难免恶性竞争。而就地方国企而言,如何转型,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难度可能比央企还大。因为地方国企的困难相对更大,负担更重。转型后也未必马上产生效益。但无论如何,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型,是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实现的目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必须“超脱”出来,这一步,非跨出去不可。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