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与上期所战略合作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3月13日,在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姜岩的见证下,浙江省金融办、舟山市人民政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杭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次签约各方将在既往合作的基础上,本着“优势互补、期现结合、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我国庞大的石油消费市场,发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国际化平台和浙江自贸区的油品全产业链优势,在产品创新和上市、交割仓库建设、市场体系建设、市场培训和产业服务、信息交流、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打造与国际产业相融、市场相通、人民币计价结算的石油产业市场体系,不断提升我国石油领域国际话语权,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由证监会监督管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目前设有14个期货品种,2017年成交量13.64亿手,成交金额89.93万亿元,成交量在全球商品期货和期权交易所中排名第一,在全球衍生品交易所中排名第九。其中,铜、铝、白银、螺纹钢、天然橡胶、石油沥青等位居同品种全球第一。

  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浙江省与上海期货交易所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浙江既是化工等多个期货品种的重要产业集聚地和消费地,同时也是期货大省,2017年全省期货交易额达到37.97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0.12%。201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目标是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核心任务是实现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