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下降74.61%,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材料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53.5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光正重工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售股权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下降34.18%,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45.24%,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税金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9.40%,主要原因系本期待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7、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8.28%,主要原因系本期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产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3.56%,主要原因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解付较上期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5.8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处置光正重工有限公司股权款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52.49%,主要原因系本期减少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18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公司将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周永麟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 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正集团”;证券代码“002524”)已于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确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此外公司于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7日、2018年2月12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018-005、2018-006)、《关于筹划重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2018-035)。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1日披露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2018年4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2018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8】第5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与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正集团”;证券代码“002524”)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在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磊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4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