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业继续强监管 异常交易将受重点监控

  ⊙丁晋灵 ○编辑 浦泓毅

  日前,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有助于防范不公平的交易以及扰乱市场的行为。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黄国强认为,《征求意见稿》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管理,提高金融机构后台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客户交易终端的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工作更能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止交易中断给客户带来损失。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期货公司应对其交易、结算软件及客户使用的交易终端软件进行认证管理,确保软件具备真实、准确、完整地采集和报送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功能。客户交易终端软件不能通过接入认证管理的,应拒绝其交易。

  沪上某大型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对客户使用的交易终端软件和期货公司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以往期货公司交易软件经常采集到的是中间设备信息,而不是客户交易终端信息。

  该负责人补充,采集并全面掌握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看穿式监管的要求。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期货公司并不能确保采集到全部客户的交易终端信息,尤其通过软件接入的情况下就更复杂。因此,这个规定将影响到期货公司目前外部系统接入的操作,整改期间也会有一部分利用外部软件接入做程序化交易客户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另外,沪上某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师向记者表示,金融行业监管日益加强,对期货行业的看穿式管理也就是从源头上监管,有利于国内期货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该首席风险师认为,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主要是为了防范潜在的各类风险,比如异常交易、可疑交易带来的风险。

  黄国强表示,早在2015年监管层就已经对异常交易带来的风险出台了相关的限制规定,比如说规范程序化三方接口的接入,开平仓报单、撤单、自成交的限制等。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异常交易等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