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罚4宗“杠杆型”市场操纵案

  ⊙王红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孙放

  借助杠杆资金操纵股价已成为现阶段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一个显著特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一阶段证监会对4宗市场操纵类案件的处罚情况,包括王凯操纵中电电机案,马永威操纵中水渔业案、操纵宝鼎科技案,以及阜兴集团、李卫卫操纵大连电瓷案。

  这4宗案件中,违法人员均通过控制多个账户,利用资本优势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了总计罚款约7700万元的处罚。

  证监会昨日披露的市场操纵案件中,罚没金额最高的当属马永威操纵中水渔业、宝鼎科技的2宗案件。因操纵这2只股票,马永威共领受近7000万元的罚单。

  证监会查明,在这两起案件中,马永威实际控制48个账户,通过配资借款,集中资金优势,利用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对中水渔业实施了操纵行为。此外,马永威还运用相近的手法对宝鼎科技实施了操纵行为。

  针对马永威操纵中水渔业案,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452.1万元,并处以2904.1万元罚款;针对操纵宝鼎科技案,证监会依法决定没收马永威违法所得877.9万元,并处以1755.8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5月证监会曾对马永威、曹勇操纵福达股份案作出过处罚。上述二人控制38个账户,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操纵了福达股份。证监会在去年5月3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对马永威本人开出了4577.7万元的罚单。

  另据常德鹏介绍,在王凯操纵中电电机案中,其实际控制47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利用连续买卖、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实施了操纵行为。证监会依法对王凯处以300万元罚款。

  在阜兴集团、李卫卫操纵大连电瓷案中,两涉案方签订理财协议,先后控制使用25个机构账户和436个个人账户,通过高杠杆配资集中资金优势拉抬股价、在自己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及利用信息优势等方式对大连电瓷实施了操纵行为。

  证监会依法对阜兴集团、李卫卫处以共计300万元罚款,对阜兴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一栋、郑卫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50万元罚款,对阜兴集团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骏捷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常德鹏表示,借助杠杆资金操纵已成为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新特点。部分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放大非法收益,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方式“加杠杆”实施操纵。其动用巨额资金在二级市场兴风作浪,扭曲正常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影响个股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向市场释放虚假信号。这严重干扰了投资者的正常交易活动,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他说,“杠杆型”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普遍存在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机制,在市场行情下行或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应,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

  “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常德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