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业监管政策有张有弛“稳”为先

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

⊙记者 张琼斯 ○编辑 陈羽

  为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银保监会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其中,诸如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政策引发市场猜想:房地产金融政策是否会放宽?对不良容忍度提升是否意味着监管政策松动?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昨日召开的银保监会通气会上明确,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银保监会没有放宽监管标准,只是通过阶段性的政策措施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

  预计3月、4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

  进入旺盛期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表示,疫情对各类企业都有影响,受影响最大的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其抗风险能力较弱。

  他表示,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有三方面变化。一是应急、救急需求增加;二是小微企业复产复工后资金需求旺盛,预计3月、4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进入旺盛期,出现补偿性的资金需求;三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短期内还款能力减弱,或产生不良风险,到期贷款需要展期。

  针对这些变化,李均锋认为,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支持政策——“稳、续、增、降、简、容”。稳,即利用稳金融、稳小微企业信贷来达到稳就业、稳预期的目的;续,即受影响企业贷款该延的延期、该续的续贷;增,即对小微企业增加的补偿性信贷需求给予积极支持;降,即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简,即按照特事特办,简化首贷、续贷、展期的手续和流程;容,即监管政策上提高容忍度,增强灵活性。

  提升不良容忍度是阶段性措施

  监管标准没有放松

  银保监会此前明确,因疫情影响出现贷款逾期的,在一定延缓期限内还款不计入不良贷款、不影响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同时,允许银行进一步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这也是监管政策提高容忍度、增强灵活性的具体表现。

  提升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是否会导致银行资产质量承压?肖远企表示,银保监会当前确实采取了阶段性政策措施。比如,鼓励银行对企业阶段性地延期还本付息。但这一政策是有条件的:一是企业确实受疫情影响,遇到特殊困难;二是企业提出申请,银行与企业双方协商确定;三是有期限和条件。

  他表示,当疫情过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恢复后,如果企业不能还本付息,该计入不良贷款的还是应计入不良贷款,银保监会没有放宽监管标准,只是通过阶段性的政策措施,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走出困境。

  肖远企认为,不良贷款可能在短期内小幅上升,但影响是短期的。绝大部分暂时不能还款的企业是受到外部因素影响,暂时遇到经营困难。另一方面,即使不良贷款有所上升,银行也有足够的风险抵御能力。肖远企表示,银行系统有近6万亿元拨备,两倍于当前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余额,银行每年创造利润超过2万亿元,银行资本充足率达14.64%。银保监会预计,不良的影响有限。

  房地产金融政策

  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

  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提出,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市场比较关注,对于个人贷款的展期,银保监会是否会有统一的政策安排。肖远企表示,具体安排应由银行根据客户情况进行判断。因为每个客户千差万别,诉求和受影响程度、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各不相同,银保监会不会出台统一的办法,而是由各银行根据客户情况进行独立的分析、判断并作出决定。

  针对房地产金融政策,肖远企明确,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和改变,银保监会会对房地产情况进行监测,包括对房地产融资进行监测和动态掌握,但总体政策没有改变,仍遵循“一城一策”原则,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安排,只要不违反大框架下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