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招稳外贸 综合保税区迎支持政策

  ⊙陈芳 ○编辑 林坚

  稳住外贸基本盘的政策措施近日接连不断。海关总署昨日又出台6条关于综合保税区的支持政策,其中主要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保税港区升级、保税区内创新监管等。

  据介绍,综合保税区是指设立在内陆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它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功能于一身,是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此次通知明确,要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高新区和国家级新区等都有各自的政策优势,多种功能区的叠加有利于企业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也有利于适应更多的企业。”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上证报采访时表示。

  通知还要求扩大政策覆盖面,综合保税区区域布局方面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加快推进保税港区等其他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

  白明说,目前的综合保税区还是东部地区较多,中西部地区设立更多的保税区有利于区域平衡发展,也有利于“一带一路”的建设。

  此外,在海关创新监管方面,此次通知明确在区内大力推动“互联网+保税”监管,区内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海关实行网上办理。

  未来保税区的企业将更加多元化。通知要求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等业务在区内落地,支持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发展。

  商务部外贸司有关负责人此前也表示,要推动一批“两头在外”加工贸易保税维修项目在区外先行先试,加快推动符合规定的再制造和全球维修项目在区内落地。

  据悉,综合保税区在我国开放型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对我国外贸增长的贡献度高达30%。去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总值2.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进出口增速高于全国外贸增幅8.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