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连下重手!被叫停车险的地市险企增至32家,部分负责人被处分降薪

2019-05-06 21:44:5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黄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在严峻的行业形势下,监管部门对车险市场乱象整治的决心与力度之大,远超预期。

  上海证券报记者今日从相关渠道获悉,截至4月30日,今年以来,11地银保监局已先后对32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釆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这32家地市级保险机构分别来自12家法人财险公司。目前,大部分财险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和处理,包括分管车险业务的财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班子成员被予以警告处分及扣减薪酬等。

  对车险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还将持续。据了解,下一步,地方银保监局将继续加大对市场乱象整治力度,除重点查处今年以来财险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报批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外,还将加大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

  被叫停车险机构数量持续增加

  今年1月初,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报道“浙江及广西银保监局叫停5家地市级保险机构商业车险业务”。

  2月21日,记者再次获悉,银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向各银保监局发送《关于近期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

  该函内容显示,截至2月20日,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青岛、新疆、山西等9地银保监局已先后对24家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釆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报最新获悉,“五一”后,银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了一份《关于继续加大车险市场乱象整治力度有关事项的函》。监管部门在函中通报了近期各银保监局整治车险市场秩序的有关情况。

  截至4月30日,今年以来,浙江、广西、安徽、河南、四川、山东、青岛、新疆、山西、黑龙江、湖南等11地银保监局,在查实财险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报批的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后,先后对32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财险机构釆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其中,山东银保监局8个,河南银保监局5个,浙江银保监局4个,广西银保监局、四川银保监局各3个,安徽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黑龙江银保监局各2个,新疆银保监局、山西银保监局、湖南银保监局各1个。

  共涉及12家财险公司的32个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其中,人保财险9个,平安财险10个,太平财险4个,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大地财险、阳光财险、华安财险、永安财险、北部湾财险、浙商财险、华海财险各1个。

  三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

  监管部门在上述函件中同时通报了查实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从各银保监局近期反馈的检查情况来看,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仍集中在不执行报批条款费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

  二是,通过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

  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不难发现,这三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旧是车险行业的老问题和顽瘴痼疾。据了解,经过前段时间整治,市场直接通过返现方式进行违规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有转为较为隐蔽违规手段的趋势,例如虚列管理费用、费用延迟入账、不合理的理赔利益输送等。

  监管此番连下重手,不仅仅是因为部分地区车险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与此同时,车险行业的经营形势已十分严峻。如不及时遏制和扭转愈演愈烈的车险市场乱象,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入增速和承保效益将不容乐观。

  地市险企责任人被处分及降薪

  据了解,部分财险公司目前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和处理。

  财险公司内部已采取的问责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处分、扣减薪酬、免去职务、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等,分别涉及省级分支机构、地级市分支机构的班子成员。

  保险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及内部问责情况一览表

  其实,两个月前,银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就已召集过涉事的财险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监管谈话,再次强调了规范车险业务的要求,这些主要负责人也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车险高压监管将持续

  持续叫停保险机构商业车险业务,进一步彰显了监管部门从严监管、整治车险乱象的决心。

  对车险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还将持续。在谈及下一步有关工作的建议时,上述函件提到了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继续加大市场乱象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今年以来的未按规定使用报批车险条款费率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市场乱象突出但尚未采取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监管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所在地银保监局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对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力度。

  二是,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大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对于查实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相关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包括汽车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等兼业代理机构强迫销售车险等行为),银保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罚款、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直至吊销业务许可证等监管措施。

  三是,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大对数据不真实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等方式套取费用、通过人为延迟费用入账调整经营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建议各地方银保监局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规范市场秩序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