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罚的罚,该抓的抓! 践踏“四条底线”的实控人要小心了!

2019-05-13 22:1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夏子航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不到一个月,已有三名A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遭警方控制,理由均是涉嫌侵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证券法规等。

  目无法纪的实控人们,该小心了!

  除了个案屡现,监管层的高调发声,也凸显了从严治市的趋势。

  就在上周,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讲话中强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守“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虛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否则,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上市公司,特别是大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

  一个月三名实控人遭刑拘

  5月13日盘后,*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今日从认证为“张家港市公安局”微博发布的信息获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钟玉(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持续,该事件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5月13日下午,上证报记者从张家港市公安局处获悉,*ST康得的实控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刑拘的主要理由是钟玉涉嫌挪用资金,具体挪用资金金额正在核查中。后续不排除有其他罪名。

  在这之前,*ST康得122亿元存款“查无所踪”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尽管*ST康得此前公告表示无法确定公司资金是否已经被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但关于其大股东涉嫌占用资金的猜测不绝于耳。

  实际上,这是一个月内第三起上市公司实控人涉嫌“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而被警方采取措施的案例。

  4月27日,大智慧公告称,4月26日,公司董事会获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因2016年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涉及事项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接受调查。

  5月7日,恺英网络披露公告称,5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悦的家属送交的《告知函》,其家属称,近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王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加大证券市场违法成本

  “我们也已注意到这一情况,正在梳理中。”5月13日,一位熟悉证券市场的律师向上证报记者表示,“不难看出,违法违规的操作空间、掩盖空间越来越少。”

  根据《刑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皆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项下。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显示,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监管用上大数据

  上述律师表示,除了证券监管趋严之外,近来另有两个新因素不可忽视。

  其一与前期A股市场震荡有关。不少大股东、实控人在这个期间纷纷爆雷,他们的股票质押出现风险,体外项目出现损失,资金链趋于断裂,难以偿还或者说抹平从上市公司侵占的资金、资源等。

  “以往,上市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多数能想办法在事前事后填上这些窟窿,前段时间,显然这些大股东与实控人也难以填上窟窿了,有的大股东与实控人涉及的金额也确实过大了。”上述人士表示。

  以*ST康得为例,其股价曾在2017年11月触及高点26.71元/股,随后股价呈现下跌趋势,最新股价收报3.87元/股。

  2018年年报显示,*ST康得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所持股份基本处于质押或者冻结状态,显然,大股东、实控人已经难以从股票质押途径获得大量资金。

  另外一方面,监管的趋严还和监管、执法部门运用了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进行调查密不可分。

  在他看来,恺英网络实控人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刑事拘留即代表了这一趋势,“相对而言,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比较隐蔽且专业,不仅要查证更要明确定罪,大数据、信息技术等在调查取证中不可或缺,大数据露出痕迹来,更容易做实。”

  守住“四条底线”

  近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在京召开,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详谈了上市公司监管工作。

  易会满提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首要目标。要通过持续监管、精准监管提高信披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讲真话、做真账,提倡真和实,不搞虚和假,拒绝蒙和骗,不做违法违规之事。

  易会满在讲话中强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必须牢守“四条底线”:一是不披露虛假信息,二是不从事内幕交易,三是不操纵股票价格,四是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对照这“四条底线”,易会满要求上市公司认真开展自査自纠,对于问题严重的、拒不整改的、整改不力的,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等手段,追究上市公司,特别是大股东、董监高、实控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