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提案:应有指定机构或部门专司PPP项目

2015-03-02 18:1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上证报记者获悉,全国工商联在本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就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领域的PPP模式提交了相关提案。全国工商联建议,未来PPP债将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模式中扮演重要角色,成功推广PPP模式,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

  全国工商联建议,通过立法等形式完善PPP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与法律配套的条例、指南、示范合同等,约束政府的履约行为,建立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从而对PPP项目的实施予以保障,方能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

  同时,要明晰边界与责权分配。建议政府指定机构或部门专门负责PPP项目工作开展,建立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使项目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不仅便于公私合营双方谈判,也可避免政府部门内多头管理、工作互相推诿、项目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弊端。

  全国工商联建议,应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机制,对经营管理问题、成本价格问题、政策导向问题等所引起的经营风险进行适当的划分,并建立完善的监督、赔偿机制。对于支付风险问题,建议中央或地方将维持PPP项目正常运转的财政资金打入第三方支付账户作为保证金,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全国工商联建议,要协调好各参与方利益。建议对项目的立项、投标、建设、运营管理质量、收费标准、调整机制、项目排他性、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移交等环节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性规定。PPP模式改变不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需要资金投入以维持建设和运营的社会公益属性,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并不表示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政府还需继续投入精力以维持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营,建议地方财政预算划定一定比例的资金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补贴资金,尽快建立补贴补助机制的具体形式及标准。(上证报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