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证券法一审有望四月按时进行

2015-03-03 08:5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昨天接受第一财经客户端采访时表示证券法一审有望四月按时进行,目前注册制改革呼声高,可能还会进一步推进审议进程,预计10月份三审,如果相关部门准备充分,届时有望最快实施。
  《证券法》修改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式成立了《证券法》修改起草组,证券法修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在1月31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张晓军曾表示证监会作为《证券法》贯彻执行的职能部门,将一如既往,按照全国人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配合《证券法》修改工作,推动《证券法》修订草案早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改“法”前注册制难行
  此前有舆论认为注册制6月份会出现。但假如实现注册制,《证券法》第十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一定要修改,因为核准就一定不能光“注册”,要先“核”而后才“准”。
  目前市场高度关注以后新股发行权移交深沪交易所,却忽略了定向增发(非公开募集)问题,以后到底是无需审核还是也移交交易所?无论是哪种,只要监管部门不再审核非公开再融资(定向增发),《证券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也要修改。这条一放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加难以保证,可能造成“低成本股份增量”的出现,是控股股东的新财源。
  如果未修改《证券法》而实现注册制,相当于发审委改名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之类。对市场的好处是,扩容的质量暂时未大失,因为《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新股公司必须“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前有说法以后新股会取消盈利要求,倘若如此,目前新股挂牌第一天必涨44%的惯例将被打破,一级市场失去繁荣,会危及二级市场,原来“溢入”二级市场的资金也会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