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加快环境税立法过程
中国证券网讯 全国政协委员贾康提交了《关于加快环境税立法过程的提案》,建议顺应总体财税改革的方向和部署开征环境税。
他认为,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前提下,一方面进行结构性减税,选择一些特定税种削减其税负水平,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另一方面通过结构性加税,即开征环境税弥补减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少。从而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同时,实现优化税收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目标。
贾康认为,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贾康认为,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立法争取尽快实操。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煤价油价的下行,使通胀压力缓解,也提供了开征环境税的重要时机。此时开征环境税,企业更容易消化,因而环境成本上升带来的企业运行成本上升,对宏观层面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也较小。同时,因为环境问题凸显,民众对出台更多保护环境措施的呼声很高,配之以公共宣传,还可以更加突出环境税作为有效的减排政策工具的角色作用。
通过开征环境税,引发相关的行政、司法、社会管理体制的“法治化”配套改革。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环境税的开征,取代现有针对排污的行政性收费,将其与部门利益脱钩,以及更加规范地使用税收收入,这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不仅会使保护环境的税收调节更加合理、透明和有效,也会对其他领域的相关改革起到示范作用。关于税收资金使用,可以在税法中表述为原则上用以促进环境保护,相应于此可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协商机制,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完善资源税费制度”,包括全面改革资源税以及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目前,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的改革已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启幕,油气等资源税亦将优化调整。然而环境保护税的改革方案尚未见分晓。尽管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但草案还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