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武建议:制定专门法规提升国民金融素质

2015-03-04 17:5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朱文彬)“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国民金融素质的提升。”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王景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通过加强立法等多个举措,提升我国的国民金融素质。
  他认为,从国际经验看,国民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素质,直接影响着金融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世界上金融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本国国民金融素质的提升,从国家层面将金融教育和金融知识的普及纳入国民素质改善规划。
  王景武表示,加强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是我国提升国民金融素质的客观需要,是金融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
  对此,王景武提交了一份《关于深入开展国民金融素质教育工作的建议》,建议多措并举推进我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工作。
  他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第一,加强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立法。制定专门的国民金融教育法律法规,将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学校等在金融教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研究制定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规划纲要。针对青少年在校中小学生、大学生、社会群众等不同的教育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大纲和教材。
  第二,建立健全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组织体系。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宣传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国民金融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工作。参照中央的模式,在全国省、市、县建立相应的机制,可考虑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为牵头协调部门,推动辖区国民金融素质教育工作。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支持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民金融素质教育工作。
  第三,建立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资金保障机制。考虑将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根据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规划与安排,由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通过赞助、捐赠等形式提供资金支持,作为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资金补充。
  第四,建立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评估和反馈机制。建立标准化的国民金融素质教育有效性评估体系,科学设置评估指标,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国民金融素质教育进行跟踪调查、评估及反馈,不断改进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提高国民金融素质教育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