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总经理:增加财税支持推动车用燃油升级

2015-03-05 16:19:4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陈其珏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其珏)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石油总经理潘桂妹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快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是改善大气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民生工程,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建议增加财税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治理机动车尾气的方式,加大对车用燃油质量升级工作的推进力度,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者严惩、治理严厉”。

  潘桂妹表示,要统筹推进“油”和“车”质量的同步升级换代,实现“同步匹配,有效减排”。虽然当前替代能源和新兴能源发展较快,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燃油汽车和车用燃油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大众性民生性基础物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统筹谋划,坚持两条腿走路,既抓“车”的升级换代,又抓“油”的质量升级。

  要加大成本补偿力度,实现“优质不加价,红利惠民众”。据了解,在炼化企业质量升级项目投资中,企业承担的资金成本费用,主要通过优质优价得到相应的投资回报补偿。一方面,企业先期投入上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资金压力和困难显而易见。另一方面,消费者在承担增加消费税的基础上,还要另行支付升级的加价部分,降低了消费者使用升级油品的取向和热情。建议国家对具备燃油质量升级条件的炼化企业加大成本补偿力度,在成品油消费税中单独设定油品质量升级专项基金,有计划有指向地精准投入炼化企业,从而使企业的油品升级改造实现无成本或低成本升级,达到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三方共嬴。

  要加快地炼整合,推动整个行业优胜劣汰。地方炼油企业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在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趋势下,其规模、资金、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建议国家要从整体发展的高度出发,应用市场和行政等综合性手段,全面推动整个产业链的整合升级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对不升级和没有升级技术条件企业予以淘汰,从而确保整个产业链的产品达到国家标准。

  潘桂妹最后表示,新环境保护法既是促进油品质量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加强油品质量监管的强力法律武器。要扎实推进严格执法、综合执法和廉洁执法工作,提升新环保法的执行力;要抓住突出问题和矛盾,着力强化污染源的整治,倒查劣质油品供应商,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要努力推行加油站经营体制升级,明晰加油站质量管理权责,确保违规违法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