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胡滨:引入中国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沙盒”

2017-03-23 14:0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高翔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高翔)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中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期间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源之一实质上是现行分业监管体系与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的制度性错配。要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性错配问题,要在国务院层面统筹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可借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模式,在监管协调机制下设置实体性监管协调机构,引入中国版“监管沙盒”。

  胡滨表示,所谓的“监管沙盒”,是要构建一个金融创新的“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 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从而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的双赢局面。“监管沙盒”有助于减少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也增强了监管对创新的适应性。

  他认为,中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实施“监管沙盒”的基础条件,但还存在现实障碍。“监管沙盒”计划下,要设立一个创新中心(Innovation center),来具体设置和推行“监管沙盒”。中国如果引入“监管沙盒”,推行主体是哪个机构?是否需要一行三会均设立创新中心?

  胡滨建议:“应结合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框架改革,在监管协调机制下设置实体性监管协调机构,并设立创新监管中心,统筹各部门解决包括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资产管理等在内的监管协调问题,重点防范跨界、混业和套利等可能引发的风险。可以考虑可以先吸收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监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免强制执行函等具体措施,从单个金融科技创新开始进行先行试用,再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起完整的‘监管沙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