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伍跃时:应支持农业龙头控股村镇银行

2017-03-09 12:5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夏子航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夏子航)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之一。目前,我国已经组建村镇银行1000多家,资产总额过万亿元。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村镇银行在网点扩张、业务规模、面向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近农业、服务农业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隆平高科常务副董事长伍跃时认为,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村镇银行没有在股权配置比例上实现金融业和农业产业更好的结合和发挥双方的优势。伍跃时今年提交的“关于放宽农业龙头企业持股村镇银行股权限制、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的提案”,即是着眼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农村金融“不农村”

  提案首先指出村镇银行目前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于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缺少话语权。2012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规定,村镇银行必须有一家符合监管条件,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的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发起银行,并且单一金融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此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

  从现状来看,现有的村镇银行中,作为主发起行的有国有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股权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并且大都高于50%。

  股权的高度集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村镇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沦为主发起银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主发起银行的绝对控股地位抑制了非金融企业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和话语权,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参股的村镇银行,没有发挥农业企业产业优势、贴近农村、熟知农民和农业风险的作用。

  村镇银行存在的第二方面问题是,偏离市场定位情况依然严重。《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定位进行了界定:“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从其实际发展来看,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偏离了其设立的初衷。大部分村镇银行及其分支网点都选址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城,其经营重心也向县城倾斜,村镇银行表现出“冠名村镇,身处县城”的特点。大多数村镇银行将目标客户转向所在县域、贷款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出口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对贷款规模较小、急需资金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较少。其主要原因是村镇银行担心面向农户的贷款资金流向不好把握,征信体系不健全,风险难以控制。

  建议:农业龙头发挥更大功用

  伍跃时认为,村镇银行是面向广大农村的主要金融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市场准入制度使村镇银行出现“脱农”趋势,背离了村镇银行制度设计的初衷。目前,国家已经放开了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30%。

  就此,伍跃时提出两方面建议:一是进一步降低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放开非金融企业资本持股10%的限制。修改关于“村镇银行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进一步降低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改变主发起行一股独大甚至独股的现状,发挥面向三农的非金融企业的主动性和话语权,使村镇银行能够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开发和培育各种创新产品面向三农。目前,5大民营银行单一股东持股上限已由20%上调到30%,建议放宽村镇银行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的限制,让部分优势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村镇银行的大股东。

  二是建议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起、控股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建议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设立、控股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挥其来自农业实体、贴近农户、熟知农业产业链的天然特点,有效填补农村银行服务的薄弱环节,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实际上, 2008年,隆平高科曾联合湖南省内9家企业出资成立桃江建信村镇银行,试水农村金融,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发展提供各类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