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证券法修订要研究是否纳入集合投资计划等问题

2017-03-09 17:42:4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上证报两会报道组

  中国证券网讯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她认为,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对下列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其一,注册制。一审稿对注册制有过明确的表述,但是2015年股市出现异常波动,注册制实施推迟,人大为此授权国务院进行注册制试点,时效期为2年,同时需做中期报告。

  “对于注册制在二审中怎么写,我没有把握。”吴晓灵说,但市场没必要对注册制看得那么可怕。无论核准制还是注册制,主要是让上市公司全面准确及时披露信息,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负责。在此基础上,到底是监管当局控制发行节奏和发行规模还是交给市场做,这是核准制和注册制唯一的差别。

  其二,从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和2016年杠杆收购中的乱象可以看出,把集合投资计划列为证券是有必要的。

  吴晓灵说,证券定义中没有纳入集合投资计划,这是一审稿中的缺陷。她举例,2016年宝能系用9个资管计划嵌套进行杠杆收购,反映目前我国资管市场的分裂分割。如果在证券法修订中,对于证券定义达成共识,在法律关系上更进一步,拓展证券范围,让功能监管的理念在证券法中给予更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