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以股抵债”标的持续亏损 中航三鑫接手后转让控股权

2017-01-23 08:27:1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在汉能薄膜与中航三鑫的交易中,扮演“以股抵债”角色的佛山清源新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清源),现在面临着再次“易主”。

  1月22日,中航三鑫公告称,子公司深圳市中航三鑫光伏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鑫光伏)拟转让佛山清源60%控股权。其获得佛山清源股权,源于去年与汉能薄膜旗下企业的一场“以股抵债”交易。

  值得注意到是,这场“以股抵债”交易前后,正是汉能薄膜处于“风口浪尖”之际。此时,对于是否考虑回购此部分股权等问题,汉能薄膜方面并未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接回应,对方还表示,基于战略转变,“以前汉能持有的电站,我们会择机销售出去。”

  “以股抵债”标的被甩开

  1月22日,中航三鑫公告称,深圳三鑫光伏拟转让佛山清源60%控股权。上述股权出让完成后,佛山清源不再为深圳三鑫光伏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深圳三鑫光伏合并报表范围。

  中航三鑫称,本次股权转让将有助于深圳三鑫光伏的资金进一步回笼,同时符合中航工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

  公告显示,佛山清源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未经审计)为3103.55万元,佛山清源应付深圳三鑫光伏款项共计3761万元,预计股权出让产生收益(或亏损)幅度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6月18日,深圳三鑫光伏为了清理光伏工程应收账款,选择以“以股抵债”方式,受让佛山清源100%股权事项。这也意味着,佛山清源仅被中航三鑫纳入囊中半年多就又面临“易主”的局面。

  彼时,深圳三鑫光伏与汉能薄膜间接控制的企业佛山清源、宁波清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清源),分别于2014年3月、2015年3月就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签署了工程协议,深圳三鑫光伏承接上述两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且两个项目均已施工完毕。

  由于佛山清源、宁波清源均无法按协议约定按期向深圳三鑫光伏支付项目有关工程款。经协商,汉能薄膜及其相关子公司同意将佛山清源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三鑫光伏解决工程款事项,当时佛山清源经评估的所有者权益价值为1893.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