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360败诉 “3Q大战”尘埃落定

2014-10-17 07:52:18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最高法院裁定360败诉 “3Q大战”尘埃落定

  历时四年多的“3Q大战”,以腾讯公司赢得诉讼而尘埃落定。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腾讯不构成垄断侵权。

  “3Q大战”源自于2010年10月29日奇虎360推出的网络安全产品“扣扣保镖”,该产品因专门监控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而引起腾讯的不安。5天之后腾讯立即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导致双方的产品无法兼容,“3Q大战”正式爆发。此后双方均将对方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武器展开拉锯战。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标志着“3Q大战”在法律层面上终于尘埃落定。

  在诉讼中,腾讯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双方争辩的关键点之一。著名反垄断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指出,“纵观国内外反垄断法的规定,法律反对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侵权,必须具备两个要素,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即时通信领域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进入较为容易,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腾讯QQ具有市场支配地位。QQ即时通信软件与QQ软件管理打包安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行为。

  针对“产品不兼容”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此举排除、限制即时通信服务市场竞争的动机并不明显,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同时也佐证了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

  对于昨日的终审判决结果,腾讯公司表示很欣慰“3Q大战”在法律的轨道上获得解决。而奇虎360则对此表示遗憾,但尊重法院终审判决。在一份公开声明中,奇虎360表示,“作为中国《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的第一个典型案例,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本身引发了行业、用户和法律界各方的关注,本身就促进了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生态的营造,也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开放与竞争”。

  除两家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利益纠葛外,该起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强调,“反垄断法所关注的重心并非个别经营者的利益,而是健康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否受到扭曲或者破坏”。市场普遍认为,此次诉讼从司法角度划清了互联网行业的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界限。

  链接

  腾讯与360

  系列诉讼一览

  2011年4月: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北京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360败诉,向腾讯赔40万元。

  2011年9月: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360败诉,向腾讯赔40万元。

  2013年3月: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广东高院一审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

  2013年4月: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广东高院一审判决360败诉,构成不正当竞争,向腾讯赔款500万元。

  2014年2月24日: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赔偿500万。

  2014年10月: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360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