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推进出租车改革 征求意见聚焦网约车平台

2015-11-30 08:2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11月29日消息,交通部28日全文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5008件归并意见中,近七成指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共有823条意见讨论“专车是否应纳入管理”的问题,六成意见认为“应该”。具体到“专车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驾驶员是否应取得从业资格证”等问题,意见也存在一定分歧;多数意见不支持“专车平台应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此外,共有205条意见讨论私人小客车合乘问题,八成支持合乘。交通部表示,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寻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据新华社报道,关于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在823条意见中,认为应将网约车平台纳入管理的意见有497条,认为不应该纳入管理的有326条。

  关于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在199条意见中,主张对网约车和巡游车实行分类管理的意见有148条;有40条意见认为网约车许可方式的强制性地域分割不符合网络服务特点,加重了平台负担;还有11条意见认为,网约车平台不能打着任何创新或者共享经济的幌子搞特殊,应当与巡游车政策一致,彼此公平竞争。

  关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在846条意见中,认为网约车车辆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的有440条,持相反意见的有379条。此外,还有27条意见认为,应创设新的一类“网络预约车辆”。面对“互联网+”的发展形势,应以互联网思维设立“网络预约车辆”这样一种新的车辆性质,介于“营运车辆”与“私家车”之间,并制定符合网约车特点的报废标准。

  关于网约车驾驶员条件及准入问题,在205条意见中,有126条认为,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认为不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意见有66条。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车辆条件、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对于合理部分充分吸纳,寻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切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