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出炉

2016-03-04 17:2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姜隅琼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姜隅琼)经过了逾一年的等待,备受行业关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终于出炉。国家能源局昨日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目标达9%。

  一些接受中国证券网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通过阶段性的政策引导,有望形成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意识和趋势,使绿色证书交易逐步市场化。

  《意见》指出,可再生能源代表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为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目标,国家能源局根据各地区资源状况和能源消费水平,制定各省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并鼓励各省制定更高目标。同时,各省需依据目标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

  其中,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辽宁等西北、东北的可再生能源大省(区)目标最高,达13%;青海、云南以及北京、山东等省(市)以10%次之;江苏、浙江、湖北等长江沿线省份和福建、广东为7%;四川、贵州和上海、江西等指标为5%。

  一位港股光伏企业战略研究总监告诉中国证券网记者,2015年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占比约4%,2020年的目标下限是9%,实际会更高。这意味着未来五年可再生能源比例需要翻一倍多,是一个不低的目标。

  在国际上,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非常普遍,通常是国家或地区用法律的形式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份额作出强制性规定,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都有规定。美国上世纪90年代提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RPS),澳大利亚2000年通过《可再生能源法案》发布强制性可再生能源目标。而我国,早在2014年8月,发改委就基本敲定了政策框架。

  “目前来看,风电占据了配额制的最大贡献,然而受地域限制,未来中东部地区完成配额主要靠光伏,如大棚、鱼塘、农业等类地面电站,西部则需重点解决消纳问题。”全民光伏首席运营官刘杨告诉中国证券网记者。

  “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是《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意见》明确,到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持有人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碳减排交易和节能量交易。

  据悉,国外配额制遵循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法,而中国具有强制效力的则是“绿色电力证书”,国家将根据绿色电力生产商实际入网电力多少向其颁发证明书,是电力企业完成年度配额的手段。

  安信证券新能源分析师认为,绿色证书为后续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提供市场空间,平衡发电集团之间的火电比例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实现交易基础上的交叉补贴,利好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