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6日电(记者陈恒)针对中药材流通领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的现状,商务部从2012年开始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力求做到“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目前,在2012年进行试点的保定、亳州、玉林和成都等4个城市,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和统一软件开发建设完毕,预计2014年3月底前将实现覆盖8530个中药材市场内外经营者、35个种植基地、195个中药材经营企业、338个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20家医院和233个药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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