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于近日下发特急文件,部署对全国重点地区现役燃煤电厂(包括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专题监管调研。调研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相关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及煤电装机比重比较大的省份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黑龙江、河南等15个省(区、市)。

  据悉,此次调研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家能源局组织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发电集团摸底清查,加大对现役燃煤机组污染排放监控力度。该项工作亦被列入“能源监管十二条”。

  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等。目前我国对二氧化碳没有给行业、企业下达减排计划,也没有排放浓度指标。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排放量有减排“指令性”指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