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新能源车补贴办法 最高补贴50万元

2015-10-08 15:2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中国证券网讯 10月8日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政府正式审定同意并印发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暂行办法,无论是新能源车辆购置、使用(公交车使用环节除外),还是充电设备投资,可获得一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财政补贴。

  暂行办法规定资金补贴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与使用(纯电动公交车使用环节补贴办法另行制定,下同);充电设备(含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自建自用的充电设备)建设;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回收;市政府批准的其它项目。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具体的补贴金额,在购车补贴方面,纯电动客车补贴从30万-50万元不等;纯电动乘用车从3.5万-6万元不等。燃料电池商用车每辆50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20万元。在使用环节补贴,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充电设备补贴,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

  车辆购置、使用(公交车使用环节除外)及充电设备投资补贴标准

  补贴类别

  细分类别

  补贴金额

  备注

  购车补贴

  纯电动客车

  L≥10

  每辆50万元

  8≤L<10

  每辆40万元

  6≤L<8

  每辆30万元

  1、L<10的车辆,政府补贴总额(中央补贴及地方补贴之和)为车辆市场指导价的70%。

  2、用途为通勤旅游的客车需满足车装动力电池最低限制性要求:L≥10,装载量不低于250千瓦时;8≤L<10,装载量不低于180千瓦时;6≤L<8,装载量不低于80千瓦时。

  纯电动专用车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

  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

  R≥250

  每辆6万元

  150≤R<250

  每辆5万元

  R<150

  每辆3.5万元

  对具有出租车运营牌照(或持授权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再增加补贴5.58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纯电R≥50

  每辆3.5万元

  购车补贴

  燃料电池商用车

  每辆50万元

  燃料电池乘用车

  每辆20万元

  使用环节补贴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

  每辆1万元

  纯电动乘用车

  R≥250

  每辆2万元

  150≤R<250

  每辆1.5万元

  R<150

  每辆1万元

  充电设备补贴

  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