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0-06-01 10:31:17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

  原标题:我市出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分三个阶段,针对11个行业进行整治

  日前,市安委会下发《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称“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对3个专题11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

  2020年6月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首先由市安委办牵头拟定“1+3+11”三年行动方案(即1个总体、3个专题方案、11个行业专项方案),并提请政府常务会审核印发实施;5月30日前,市安委办、市级牵头部门分别对标3个专题方案、11个行业专项方案,细化明晰具体工作任务,形成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措施;6月15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根据本方案和行业专项任务清单,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提出工作要求,对单挂图作战。

  2020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级相关部门根据三年行动方案,要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严格重大隐患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实施“五落实”,切实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更好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等问题;更好地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更好地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更好地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