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印发改革方案 明确交通运输领域省市县权责划分

2020-09-01 10:56:50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孙大卫

  近日,辽宁省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六个方面省与市县的财政事权。

  辽宁省提出,属于省级财政事权的由省(含省属企业)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属于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由省(含省属企业)与市县共同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属于市县财政事权的由市县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辽宁省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及口岸公路(除国家承担部分)的建设及管理,制定城际铁路、运输机场建设及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界河以外内河航道及邮政业安全管理等。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方面则侧重于地方高速公路及普通国道、省与市县共担的干线铁路及城际铁路、省控股民用机场及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及管理,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及国家特殊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等。市县需独立承担的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及道路运输场站、市县域(郊)支线铁路、港基础设施、市县控股民用机场、邮政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