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7条财政措施推进九大重点产业发展

2021-05-04 10:07:34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周一青

  ■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重点产业投入只增不减

  ■ 设立2亿元资金奖励成效显著的县区或重点企业

  ■ 将特色种养业品种纳入中央及自治区保险重点支持范围

  4月3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宁夏印发了《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围绕全面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拓展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和完善人才就业政策五个方面,提出了17条含金量十足的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要全面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向重点产业、企业倾斜,确保重点产业投入只增不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除有明确指定用途或不得进行统筹的资金外,全面统筹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着力支持重点产业品牌宣传、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产业发展激励引导,自治区财政设立总额为2亿元的奖励资金,对成效显著的县区或重点企业予以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30%。要鼓励园区着力发展重点产业,鼓励各开发区将不低于60%的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在创新财政金融政策、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融资困难方面,《措施》明确,要做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将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含银川都市圈基金等)政府出资规模增加至45亿元,按照不低于1:1比例吸引社会资本,带动银行贷款及法人增资,将基金规模放大至1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九大重点产业。有效发挥纾困基金作用,将政策性纾困基金政府出资额由6亿元增加至8亿元,按照市场化方式选择产品有市场、发展前景好,但存在短期流动性困难的重点产业企业给予纾困支持。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保费收取平均标准降低至1%及以下。鼓励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和企业直接融资,对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自治区财政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的制造业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回租厂房或机器设备,自治区财政给予单户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标准的补贴。加大保险补贴力度,将枸杞、酿酒葡萄、奶牛、肉牛和滩羊等特色种养业品种,纳入中央及自治区保险重点支持范围。

  《措施》要求,拓展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重点产业轻装发展。加大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提升重点产业科技竞争力。支持重点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对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定向研发、联合攻关的科技创新主体,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总额30%的奖补支持。支持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在建期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支持。支持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对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及关键设备并应用的,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措施》还要求完善人才就业政策,助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每年特色人才项目资金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优先向自治区重点产业倾斜。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稳定用工需求,对吸纳脱贫不稳定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