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2022-03-17 11:52:35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张唯

  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是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3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日前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宗工业用地以“标准地”出让方式挂牌成交,标志着银川市首次采用“标准地”、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也是宁夏全面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的又一成功实践。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耗能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产值等指标履约承诺要求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早在2019年,我区将吴忠市作为试点先行启动“标准地”改革,加强用地前端服务、中后端监管,有效提高了当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截至去年年底,吴忠市累计以“标准地”模式出让5宗地块,共计562亩。在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基础上,我区还通过出台《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制定发布“标准地”出让工作相关流程、指导性指标和文本参考等配套文件,为各市、县(区)“标准地”出让提供详细操作指导,全面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同时,我区还积极推进“标准地”与审批制度改革联动,要求各市、县(区)政府优化“标准地”项目审批服务,探索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从需求导向、定制服务、政策集成等方面,创新打造模块式、可选择、集成化的“标准地”信用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服务优势,加快项目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审批时限,推动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助推企业“拿地即开工”。

  “我们将以企业承诺履约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宁夏将坚持“亩产论英雄”用地导向,在总结“标准地”出让经验基础上,健全产业用地“标准地”政策制度,科学制定标准地控制指标,深化“多评合一”“承诺制”“代办制”改革,推动实现交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竣工即登记,确保2022年在全区所有产业园区探索推行产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宗数10%以上采取“标准地”供应,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