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来了

2023-12-28 17:2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四大方面15条具体措施:

  (一)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提出了对具备改革条件的县级以上产业园区可实施降低环评文件等级、简化环评编制工作、探索开展环评备案制、优化排放总量管理等4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宏观把控和引导作用,促进项目环评提质增效。

  (二)实施项目环评管理“正面清单”制度。提出了豁免环评管理手续(列出了八个行业13个类别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列出了二十个行业41个项目类别清单,除畜禽养殖外,其余均为环评报告表类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强化环评审批服务等4项工作举措。结合一体化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实行差别化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三)做好环评制度与相关生态环境制度的统筹衔接。提出了探索“两证联办”模式、协同落实降碳目标、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等3项措施,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示范区更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提出了探索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闭环体系、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强化改革项目环境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等4条举措,通过采取差别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保障示范区环评改革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