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制定29条政策助推区域性金融中心能级提升

2024-01-19 09:29:33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王荣琦

  记者1月18日获悉,大连市政府近日制定《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九大方面29条政策和奖励措施,助推区域性金融中心能级提升。

  建设大宗商品交易集聚区方面,积极引进期货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对新设或引进的期货公司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6%给予奖励;2亿元至10亿元(含)部分,按照2%给予奖励;10亿元以上部分,按照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对新设或引进的期货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建设资产管理产业集聚区方面,积极引进各类资产管理类企业。对新设或引进的银行理财公司、证券资管公司、保险资管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持牌资管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4%给予奖励;2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建设区域性保险集聚区方面,积极引进保险业各类经营主体。对新设或引进、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含)以下的部分,按照6%给予奖励;2亿元至10亿元(含)部分,按照2%给予奖励;10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建设金融数据功能区方面,鼓励发展金融科技机构。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协会在大连新设或引进的金融科技研发、清算、数据、运营、测评、标准认定等重要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助。

  此外,在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区、建设跨境金融服务功能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其他鼓励发展事项方面均出台政策,奖励相应的金融区域和金融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