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出台

2024-03-11 15:4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于祥明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近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该办法的出台,是顺应国家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也是进一步规范油气市场秩序的要求。

  记者注意到,2021年,跨省管道由此前多家企业分散经营转为国家管网集团统一运营为主,“全国一张网”初步成型,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以国家管网集团为主要定价对象,把其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实行“一区一价”,其他管道运输企业参照国家管网集团管输价格执行。但贵州省天然气管道仍为多家企业各自建设运营,已难以参照《暂行办法》定价。因此,亟待出台适应贵州省实际的《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再者,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出台,也是进一步规范油气市场秩序的要求。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多次下文,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天然气管道,减少供气层级,通过多条省内管道层层转售的,要尽快合并清理规范,压缩供气环节。贵州省天然气供气环节因投资主体过多,仍存在部分区域供气环节层层叠加、管网建设规划布局整体统筹不足、公平开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都对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在提高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好价格改革的牵引作用,推动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记者注意到,《贵州省油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通过不同管道运输企业投建的管道接续向送受端输气的,管输费累加最高不超过0.6元/立方米。对此,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通过不同企业投建的管道接续向送受端输气的现状,明确管输费累加最高不超过0.6元/立方米。这有利于还原管道运输的经济性、安全性,推动管道运输企业兼并整合,从而压缩供气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首次分区域核定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邓郁松向上海证券报表示,该核定价格标志着国家管网公司的“标杆价格”确定,有利于管网互联互通,也增加了市场的选择,并有利于促进形成天然气全国统一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