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出台 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2024-05-07 09:4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韩远飞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近日,辽宁省财政厅联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制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据介绍,《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出让收益征收方式、缴款及退库、新旧政策衔接、监督管理、附则。切实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缴款、监督管理等内容,统筹确定省、市、县收入分成体制,以确保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有效落实。

  《办法》明确了矿业权出让收益概念和征收范围、各征管部门职责以及预算管理形式,明确在辽宁省境内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矿业权人,应依照本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按固定比例分成,其中中央40%、地方60%。地方分成部分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在省、市、县(区)按照50%、30%、20%的比例分成。中央、省、市、县(区)分成比例分别为40:30:18:12。除地方管理的其他我国管辖海域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全部缴入中央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