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为发行上市和业务创新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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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来推动期货公司制度和业务创新,正在中国证监会内部酝酿。期货日报记者近日独家获悉,除积极推动《期货法》制定工作外,监管部门正在修订《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而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一对多”等业务细则也在加快研究制定中。

  据记者了解,目前正在修订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或首次明确允许自然人持有期货公司股权,为期货公司境内、境外发行上市扫除法律障碍。另外,《办法》还有望新增外资参股期货公司的内容,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引入国际上具有雄厚金融实力背景和现货背景的境外机构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为鼓励期货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办法》还将为期货公司以各类业务模式参与证券、资产管理等其他金融领域预留空间。

  此外,修订中的《办法》还将涉及未来期货业监管的两个方向:一是有望进一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期货公司逐步建立客户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深入了解、分析和细化客户需求,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和产品风险,审慎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规范期货公司营销行为,或将建立期货经纪人制度,解决目前困扰期货行业不规范的“居间人”问题。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期货市场法规制度建设略显滞后,部分法规内容过于陈旧,影响了行业发展的积极性。从推动《期货法》制定工作到修订《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再到制定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一对多”等业务细则,这些基本涵盖了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的各个层级,是对期货市场法律体系的一次全方位完善,将促进期货公司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为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创造便利条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符合三中全会精神,是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的具体落实。”北京某期货公司高管表示,支持期货公司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促进期货公司对外开放和业务创新是目前立法修法的主要方向。

  在上述期货公司高管看来,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将为期货公司创新发展保驾护航,期货公司应抓住发展机遇,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巩固发展基础,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服务水平。“不过,从财务指标来看,目前业内已有多家期货公司符合主板上市条件,但今年上半年全行业手续费收入57亿元,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两项创新业务收入仅2380万元。在法律障碍扫除后,期货公司收入来源单一、盈利稳定性差的现状将成为期货公司发行上市的又一瓶颈。”该高管表示,加大投入,建立成熟的创新业务盈利模式,有助于推动期货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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