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机场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抓好通用航空发展、大力培育航空经济产业、积极构建临空经济区等目标。意见提出加快干支线机场建设,到2020年,全区运营通航干支线机场达到10个,国际航线突破35条,比2013年增加17条。

  积极发展通用航空

  通用航空发展方面,意见提出,着重加大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在区内干支线机场兼顾通用航空服务需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建设通用机场。到2020年,全区建成各类通用机场达200个,形成陆地固定翼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水上临时起降场等多种模式共同发展,公益性与商业性相互补充的通用航空机场体系。

  围绕2020年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区各市建成警用和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点,启动一批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农林、勘测、监测、气象、海事、医疗救助、通勤等公益性通用航空业务为主体的一类或二类通用机场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建设旅游休闲娱乐、私人及公务飞行、飞行驾驶培训等面向新兴消费市场的通用机场。在有条件的沿江、沿湖、沿海地区试点建设水上临时起降场。争取在全区建成20个骨干通用机场,初步形成全区通用机场布局骨干网络。到2017年,全面推广和普及各类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各市全面建成应急救援直升机起降点,全区运营的通用机场达到100个,基本形成通用机场体系基础网络。

  意见提出,培育壮大通用航空企业。鼓励和引导相关通用航空企业进驻广西,积极发展地方通用航空公司。到2020年,全区通用航空公司达到15家以上,引进和培育具有影响力的通用航空企业。围绕2020年的发展目标,2015年前支持一批通用航空公司利用现有支线机场和新建通用机场提供通用航空服务,建立示范性通用航空企业。到2017年,全区通用航空公司增至10家以上,其中广西地方通用航空公司达到5家。

  拓展通用航空业务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多种类型的飞行业务,重点推动和扶持发展通勤航空业务,初期在贺州、百色、河池、北海等地区以政府购买运力等方式开展通勤飞行试点,扩大通勤航空服务范围,提升航空普遍服务水平。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延伸航空产业链,开展通用航空服务保障、销售、航空租赁、研发、制造等多种新兴业务。

  加快实施军民航分离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与军方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当前制约广西民航持续发展的军民航合用问题。2015年力争实现南宁机场军民航分离,启动百色、柳州、北海机场军民航分离工作。

  2014年内完成南宁机场军地双方资产评估、军地双方搬迁协议、北海机场航路调整,完成北海机场军用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4年中力争上报国家,2014年底开工建设。2015年力争建成北海机场军用设施,完成驻南宁机场空军部队搬迁工作。

  保障措施方面,为扶持培育新建支线机场运营,自治区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财政共同给予新建成投产支线机场前5年每年500万元运营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航线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航线开拓支持力度,对重点培育的航线及新开航线给予财政补贴。自治区财政要在目前每年安排1亿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基础上,逐步增加到每年安排2亿元以上,培育航线所在地设区市要在原财政资金基础上提高补助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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