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企业违法排污情况严重,环保部门缺乏有效手段及时制止的情况,2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
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赋予环保部门相应的执法手段
2013-10-21 10:46:54
来源
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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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艳 焦莹